本标准代替GB/T 2988—2004《高铝砖》,与GB/T 2988—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YB/T 5015—1993《髙炉用高铝砖》、YB/T 5016—2000《热风炉用高铝砖》、YB/T 5017—2000《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YB/T 5020—2002《盛钢桶用高铝砖》和YB/T 2988—2004《高铝砖》标准进行统一整合修订;
——增加了低蠕变格子砖系列指标;
——高铝砖牌号统一为LZ;
——增加了LZ-70、LZ-75G、LZ-65G、LZ-55G牌号;
一一修改了显气孔率、加热永久线变化、荷重软化温度、常温耐压强度等指标;
一一增加了格子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及外观要求;
一一修订了部分尺寸及外观要求;
一一界定了产品理化质量特性指标的统计学意义,引人了合格质量批均值和标准偏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一一GB/T 2988—1982、GB/T 2988—1987、GB/T 2988—2004。
高 铝 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铝砖的分类、形状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商温窑炉用普通高铝砖和低窃变高铝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92.1 耐火砖形状尺寸 第1部分 通用砖
GB/T 299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 5072 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 5073 耐火材料 压蠕变试验方法
GB/T 5988 耐火材料 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 6900 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7321 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 10325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T 10326 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 16546 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20511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YB/T 370 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YB/T 376.1 耐火制品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YB/T 2217 电炉用球顶砖形状尺寸
YB/T 4198 钢包用耐火砖形状尺寸
YB/T 5012 高炉及热风炉用耐火砖形状尺寸
YB/T 5018 炼钢电炉顶用砖形状尺寸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3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高铝砖
是指以煅烧矾土为主要原料烧成的普通高铝制品。
3.2
低蠕变高铝砖
是蠕变率较低的烧成高铝制品。
4 分类及形状尺寸
4.1 高铝砖分为普通高铝砖和低蠕变高铝砖两大类。
4.2 普通高铝砖按理化指标分为:LZ-48、LZ-55、LZ-65、LZ-70、LZ-75、LZ-80、LZ
4.3 低蠕变高铝砖按理化指标分为:DRL-155、DRL-150、DRL-145、DRL-140、DRL-135、DRL-130、DRL-127七个牌号。牌号中D、R、L为低、蠕、铝的汉语拼音首字母,数字为蠕变率试验温度的1/10。
4.4 耐火砖的形状尺寸应符合GB/T 2992.1、GB/T 20511、YB/T 2217、YB/T 4198、YB/T 5012 和YB/T 5018 的规定,亦可按箝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
5 技术要求
5.1 普通高铝砖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低蠕变髙铝砖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 耐火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及外观应符合表3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耐火砖的检验制样按GB/T 7321进行。
6.2 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T 6900进行。
6.3 体积密度、显气孔率的检验按GB/T 2997进行。
6.4 常温耐压强度的检验按GB/T 5072进行。
6.5 荷重软化开始温度的检验按GB/T 370进行。
6.6 加热永久线变化的检验按GB/T 5988进行。
6.7 蠕变率的检验按GB/T 5073进行。
6.8 抗热震性的检验按GB/T 376.1进行。
6.9 耐火砖的尺寸、外观的检验按GB/T 10326进行。
7 质量评定程序
7.1 组批
产品按同一牌号编批,每批不大于500t。
7.2 抽样及合格判定规则
抽样、验收按GB/T 10325进行。理化质量特性的验收抽样检验,普通高铝砖:显气孔率、耐压强度、荷重软化温度为验收项目;低蠕变高铝砖:显气孔率、耐压强度、螭变率为验收项目。当加热永久线变化作为验收指标时,其判定形式为:单值在最大值及最小值范围内,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耐火砖用托盘或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8.2 耐火砖的包装、标志、运输、储存按GB/T 16546规定进行,
8.3 耐火砖发出时应附有供方质量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书,载明供方名称或厂标、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标准编号、产品名称、牌号、砖号、批号及相应的理化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