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砌筑操作温度不超过l550℃、不与高温熔融物料直接接触和不直接受到侵蚀性气体作用的工业炉砌体的轻质硅砖。
一、分类
1.轻质硅砖按用途分为一、二两级。一级品用于轧钢加热炉炉顶及耐火材料工业烧成窑窑顶等,可直接与火焰接触;二级品用于工业热工设备的隔墙。
2.轻质硅砖的牌号定名为QG—1.2。
二、技术条件
3.制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指标 | QG—1.2 |
SiO2含量,% 不小于 | 91 |
耐火度,℃ 不低于 | 1670 |
1Kgf/cm2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不低于 | 1560 |
显气孔率,% 不小于 | 45 |
常温耐压强度,Kgf/cm2 不小于 | 35 |
真比重 不大于 | 2.39 |
体积密度,g/cm3 不大于 | 1.2 |
注:透气度指标,应进行检验,其试验结果应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但不作为交货条件
4.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及外形应符合表2要求:
5.制品的断面层裂:
宽度0.5mm以下的层裂其长度不限制;宽度0.5~1.0mm的层裂,其长度不大于30mm;宽度大于1mm的层裂不准有。
三、试验方法
6.化学分析按GB/T6901—86《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
7.耐火度的测定按GB/T7322—87《耐火材料耐火度检验方法》规定进行。
8.荷重软化温度的测定按YB/T370—75《荷重软化温度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9.体积密度和显气孔串的测定按GB/T2998—82《定形隔热耐火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注:①裂纹不允许跨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棱。
②制品不准有黑心。
10.常温耐压强度的测定按GB/T3997.2—83《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11.真比重的测定按GB/T5071—85《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12.透气度的测定按GB/T3000—80《耐火制品透气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13.外形及断面层裂的检查方法按GB/Tl0326—88《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反断面的检查方法》的规定进行。
四、取样、验收、保管及运输规则
14.取样、验收、保管从运拖规则校GB/T1032—88《耐火制品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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